问题 | 房屋租赁期间可以进行买卖吗? |
释义 | 《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公共租赁住房可买卖。租期满、不符保障条件、违规使用的需腾退;满足条件的可购买;未满5年、确有需求的政府回购。 法律分析 符合条件,公共租赁住房也可以买卖。国务院法制办《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租赁期满未续租、不再符合保障条件以及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应当腾退保障性住房续租赁不少于5年且符合配售条件的,可以购买买保障性住房未满5年且确需转让的,由政府回购。 拓展延伸 房屋租赁期间能否进行转让或转租? 在房屋租赁期间,根据法律规定和租赁合同的约定,通常情况下是不允许进行房屋的转让或转租的。租赁期间的房屋使用权归承租人所有,但并不代表可以随意将房屋转让给他人或将租赁权转租给他人。如果承租人有转让或转租的需求,应当与房东或房屋管理机构商议,并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相应的转让或转租协议。未经允许擅自进行转让或转租可能违反租赁合同,导致法律纠纷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在房屋租赁期间,转让或转租前应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确保合法合规。 结语 公共租赁住房的买卖在国务院法制办《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得到明确规定。根据征求意见稿,租赁期满、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或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应腾退;而符合配售条件的,可以购买保障性住房;未满5年且确需转让的,由政府回购。在房屋租赁期间,转让或转租需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相应协议,否则可能违反租赁合同,承担法律责任。在转让或转租前,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确保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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