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差旅费住宿标准 |
释义 | 省部级官员到成都出差,住宿标准不得超出900元/天,司局级官员不得超过470元,一般人员不得超过370元。 住宿标准级别:省内、省外、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750元。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的标准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430元,其余人员300元。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厅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或各地定点接待宾馆住宿。住宿费:根据新调整的住宿标准,省部级官员在北京、上海两地最高可以入住1100元标准酒店,其他省份是800或900元,司局级和处级及以下干部的住宿标准也有不同幅度的提升。财政部表示,调整的原因是近两年全国各地区宾馆住宿费价格变动,以及实际工作需要。拉萨、西宁、哈尔滨、海口、大连、青岛这6座城市引入了淡旺季的概念,标准可上浮20%。 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 1、 为了规范公司费用管理,在保证员工出差有个良好工作条件的前提下,节约开支,降低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2、 公差类型分为以下四类; 3、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商务活动; 4、公司批准参加的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各类会议、培训等; 5、其他经过公司批准的公务活动; 6、因公出国的费用,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7、 员工出差前必须填写出差报告,写明出差事由、主要地点、路线、时间和往返的交通工具,经本部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主管领导签批后,作为借款和报销依据。 综上所述,外出参加培训需到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并持经审核的外出培训审批单方可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法律依据】: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四条 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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