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程序为何结束? |
释义 | 破产程序终结的条件及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四条,如果债务人不能或不愿执行和解协议,法院可以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和解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作出的债权调整承诺失效,未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其他债权人只有在同等比例清偿的情况下才能继续接受分配。担保继续有效。 法律分析 (一)破产企业经过和解与整顿,扭亏为盈,获得复苏,从而按照和解协议偿还了债务。这时企业破产的原因已不存在,人民法院应当终结破产程序。(二)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再进行破产程序已毫无意义。这时,应由清算组织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终结,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宣告终结。(三)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债权人的债权已得到全部或部分满足,从而达到了破产程序的实施目的。在这种情况下,由破产清算组织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四条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和解债权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和解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和解债权人因执行和解协议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和解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前款规定的债权人,只有在其他债权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偿达到同一比例时,才能继续接受分配。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为和解协议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 拓展延伸 破产程序的终结:解析破产案件结案的因素 破产程序的终结涉及多个因素,其中包括债务清偿情况、债权人的同意、法院审批以及破产管理人的工作等。首先,债务清偿情况是破产程序终结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破产债务得到及时清偿,债权人得到合理的偿还,破产程序可能会提前结束。其次,债权人的同意也是决定破产程序终结的关键因素。如果债权人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终结破产程序,法院会根据债权人的意见作出决定。此外,法院审批也是破产程序终结的必要步骤。法院会仔细审查案件材料和程序是否合规,确保破产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最后,破产管理人的工作也会影响破产程序的终结。破产管理人负责管理破产财产,协调债权人的利益,如果破产管理人的工作得到认可,破产程序可能顺利终结。综上所述,破产程序的终结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并确保公正、合法和债权人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 结语 破产程序的终结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过程,需要考虑债务清偿、债权人同意、法院审批和破产管理人的工作等多个因素。只有在债务得到清偿、债权人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审查合规并认可破产管理人的工作后,破产程序才能顺利终结。在终结过程中,必须确保公正、合法,并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程序终结后,和解协议的执行也将终止。破产程序的终结是为了实现债权人的权益保护和企业的复苏,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章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第七十六条 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重整期间要求取回的,应当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