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新政策 |
释义 | 非婚生子女在北京上户口条件如下: 1、父亲或母亲一方是北京户籍。 2、提交:父或母一方的户口本、身份证、非婚生育说明、《无户籍人员落户申请表》。 3、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随母落户的,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如果以上证明无法提供或存疑的,需要提供北京市司法局备案、具有法医物证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一、非婚生的子女是可以登记入母亲一方所在的户口,需带上资料证件前往自己住所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非婚生子女的入户登记,但需要女方提供以下资料: 1、入户登记书面申请书,可以在办公大厅或者当地的政府网站下载; 2、母亲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3、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非婚生子随母落户需带上户口本 需注意,非婚生子在北京落户若是没有出生证明,则需要母亲持派出所给到的一份亲子鉴定证明,再到司法部门填写亲子鉴定证明表,之后在带上亲子鉴定书和一些各种证明与材料再到当地的派出所办理孩子的上报登记信息。 二、是不是只有缴纳了社会抚养费才能上户口? 非婚生子女的父母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按照《计划生育法》的规定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但这并不应当影响子女获得户口登记的权利。不过目前根据很多省市的规定,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才能办理户口登记,如北京市就要求“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经派出所审批办理。”但是也有部分省市目前出台了新的措施,简化了户口登记的手续,如山东省在2015年出台的新规定就明确了缴纳社会抚养费不再是落户的先决条件。 综上所述,有的地方规定了只有缴纳了社会抚养费才能给非婚生子女上户口,其实非婚生子女的权利在婚姻法当中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如果亲生父母死亡了,他们同样具有相应的遗产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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