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年终考核不合格,辞退或违法 近日,一名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因被公司声称年终考核不合格而被辞退引发热议。我们都知道保险公司对每个保险业务员都有保费目标的,比如一年的目标为5万、甚至更多,没有完成那么公司就会采取惩罚措施。一般的公司年终考核是与员工晋升、年终奖等等挂钩,直接影响去留。那么年终考核不合格被辞退,是否违法?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的规定,我们可以明确知道,只有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并且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仍然不能胜任才可以行使解除权。 那么如何防止公司乱用不能胜任工作的借口,实行裁员呢? 二、不能胜任工作谁说了算?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需举证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年终考核不合格与不能胜任工作是两个概念,两者虽有关联,但一般不能划等号。对此有劳动相关实务专业的律师表示,即使存在年终考核不合格标准与不能胜任工作标准具有一致性的情形,也需经过培训或调岗程序后,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只有经用人单位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制定、制定程序合法、且予以事先告知劳动者,才是合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