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核定应税所得率片收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