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在遗嘱正式生效后,需要一个人来通知继承人继承财产的事由,该人一般称为遗产执行人,同时也作为遗产管理人,可以申请的情况是: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 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