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12389可以投诉些什么?
释义
    12389可以投诉以下内容:
    1、对群众报警置之不理,不按规定处警受案,符合立案条件而未及时依法立案、不破不立,虚假立案、拆分案件、升格降格立案等。
    2、不按规定录入执法办案系统,隐案、瞒案。
    3、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在立案之前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不符合法定条件而越权管辖、违规立案、借助刑事立案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4、立案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不按规定履行告知、送达、书面通知、复议复核等法定程序,违规使用立案、管辖、回避、侦查取证等法律文书。
    5、履行法定侦查职责懈怠,立而不侦、侦而不力,不及时依法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对需要行政处理的不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不依法进行重新立案侦查或者继续侦查,对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违规撤销案件,以刑事和解代替结案、违规中止侦查。
    6、接受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不够,对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立案、纠正不应当立案意见不认真回复执行。
    7、弄虚作假,漏报、虚报、瞒报、篡改立案统计数据、不如实统计上报。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7 18:3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