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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
    1、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2、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
    4、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
    5、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 第一条 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
    (四)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
    (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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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9: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