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权责法定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权责法定的含义如下: 1、权责法定是三定方案,是对某一单位进行确定职能、机构、编制的管理方案,是编制管理的形式之一; 2、“三定”规定是国务院的规范性文件,是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三定主要指定部门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 2、“三定”规定主要包括六部分内容:职责调整,即明确部门取消、划出移交、划入和增加以及加强的职责。主要职责,即规定部门的主要职能和相应承担的责任。内设机构(一般部门内的司局机构),即确定部门内设机构的设置和具体职责。人员编制,即核定部门的机关行政编制数、部门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其他事项,即明确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部门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