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州离婚有冷静期吗 |
释义 | 定州离婚有冷静期。 办理离婚证的程序如下: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提交相应的材料,具体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馆颁发的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5)离婚协议书;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不给抚养费起诉的方法如下: 1、若是通过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一方可以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2、若是诉讼离婚的,一方可以凭借离婚判决或者裁定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如果对方确实没有支付抚养费的能力,可以双方协商解决或诉请法院变更抚养费金额。 综上所述,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有关部门申请离婚,提交相应的材料,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认为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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