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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农田被征用了,怎么农民没有补偿?
释义
    

法律主观:
    


    农村征地干部不给补偿可以向政府管理部门举报,或向辖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复议 或者行政诉讼。对于 尚不构成犯罪 的农村征地干部,依法给予处分;对于构成犯罪的农村征地干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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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8:4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