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身份证补办一般而言是需要重新拍照的。但如果是因为丢失的,且身份证原照片是3年内采集,本人容貌无明显变化的,办理身份证丢失补领业务时,不用再重新拍照和录入指纹,可以使用原先的照片。 法律客观: 《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