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
释义 | 女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是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者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离婚诉讼需要的资料如下: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2、户口薄; 3、结婚证; 4、民事起诉状; 5、财产权属证明; 6、债权债务证明; 7、证实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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