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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其中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已经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而去法院诉讼离婚则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财产分 割、子女抚养有争议的情况。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在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首先是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第二次判离的可能就大大增强了。如果是女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男方要起诉离婚并且要注意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通过证据说明两人感情已无和好可能,法院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才会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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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8:4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