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评估抵押物的价值并不需要法律支持。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公正、真实地评估抵押物的价值。若评估机构无权评估,则需委托有权部门或者符合要求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当债权人与抵押人对抵押物的价值产生争议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鉴定。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二条 抵押权的成立需要抵押物能够作价,其价值应当由独立的评估机构评估,或者由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机构评估。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关于办理抵押登记的,需提交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对财产损失的大小或者对财产权利的归属等产生争议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