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所得税缴纳的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个人所得税报税方式有两种:直接到税务机关申报和邮寄申报; (二)个人直接到税务机关申报: 纳税人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又分为以下情况,下面将分别讲解: 1、申报无征税、补税、退税、抵税: 该申报流程适用于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年度纳税申报时,纳税人只需要办理申报事宜,不需要另行办理征税、补税、退税、抵税等事宜: (1)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 (2)纳税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 (3)纳税人直接将申报表、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4)纳税人留存一份申报表备查。 2、申报征税、补税 该申报流程适用于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没有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年度纳税申报时,纳税人还需要办理征税、补税事宜。 (1)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 (2)纳税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 (3)纳税人直接将申报表、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4)纳税人执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缴款书缴纳税款。 (5)纳税人留存一份申报表备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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