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所得税第一次申报流程如下: 1、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 2、纳税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 3、纳税人直接将申报表、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4、纳税人留存一份申报表备查。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如下: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稿酬所得;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