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朔州市属于什么风险等级 |
释义 | 朔州市属于低风险等级,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优化疫情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全区疫情防控形势,经综合研判和征求专家组意见,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2022年11月28日起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具体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 北旺庄街道(2个):北苑小区,曲静园。 二、解除高风险区: 2022年11月16日公布的和谐小区商铺和谐超市,民福花园小区14号楼2单元,平朔生活二区44号楼3单元,平朔生活二区45号楼3单元,厚德园小区B1-5号楼2单元,厚德园小区B1-5号楼3单元,厚德园小区C4号楼1单元。 2022年11月19日公布的雅卿苑小区5号楼7单元,智能金地小区7号楼1单元,平朔生活区七区2号楼1单元,平朔生活区七区24号楼2单元,京城港小区28号楼1单元,民福福园小区后院北平房区,万通源巷内同鑫药店。 2022年11月20日公布的长头村。 截至目前,全区共划分高风险区296个,其中北城街道92个,南城街道78个,北旺庄街道81个,神头街道17个,神头镇4个,下团堡乡4个,窑子头乡2个,小平易乡7个,南榆林乡1个,沙塄河乡1个,贾庄乡2个,张蔡庄乡3个,朔州服务区(东,西区)1个,开发区3个,其他1个。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封控措施,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后续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居民保持高度警惕,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积极配合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齐心协力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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