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间存在继承关系,因为根据《民法典》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权;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合法夫妻互为对方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的,可以继承对方的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