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方离婚证丢了怎么办 |
释义 | 根据我们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而言,一方的离婚证丢了,本人就要亲自到民政局(原来办理登记结婚的登记机关)或者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带上相关的证件去补办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属实的,应当予以补办。离婚证是证明夫妻之间解除了婚姻关系的有效凭证,如果是离婚后的双方想要复婚就需要离婚证,如果不是离婚后的双方复婚,而是离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结婚,也需要带离婚证证明单身。 一、离婚后结婚登记手续去哪里办 需要去婚姻登记机构,离婚后再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携带以下证件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结婚登记: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离婚证。 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机构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构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构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通过民政机构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机构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 二、结婚证是否能异地补办 结婚证丢失是无法异地补办的,公民若需要补办结婚证是需要带上相关资料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补办的,无法在非双方户籍所在地异地补办。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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