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车位不符合国家标准咋办 |
释义 | 车位不符合国家标准,具体如下: 1、小区内的停车位是属于物业管理部门管理的,可以第一时间通知物业部门,让相关人员过来处理; 2、可以找小区内的居委会来投诉这件事情,让居委会管理人员来出面解决; 3、可以找小区业主委员会投诉; 4、可以直接拨打交通管理部门的电话; 5、属于物业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物业部门。 物业私自改停车位: 1、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2、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3、业主代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物业公司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国家标准车位的尺寸: 1、长5.3米,宽2.4米,适合停中高档加长型车; 2、根据大小有两种停车位: (1)大型停车位长15.6米,宽3.25米,适合中大型车辆; (2)小型停车位长6米,宽2.5米,适合小型车辆停放。 车位的类型: 1、产权车位,产权车位可以出售买卖,它的使用年限一般与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一致。所以,我们在购买的时候一定要和开发商确认车位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证; 2、人防工车位,人防车位是另一种类型的车位。开发商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规定,建设地下人防工程,然后将之改造成地下停车位,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车库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3、地上停车位,需要注意的是,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因此开发商无权出售敞开式地上车位; 4、无约定的地下停车位,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必须申明该小区里的地下车位的产权属于单独转让,不随房子一起卖。如果没有类似的文字说明,地下车位也应当归业主按份共有,其收益也应归业主; 5、已被公摊的地下车位,如果开发商卖房子的时候已经把地下车位的面积分摊到每个业主的身上,并且按比例收过钱了,再把这样的地下车位卖给业主,就是重复收钱。这类的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 综上所述,车位达不到标准尺寸。可以主张合同无效,然后要求对方返还你的款项,和物业先行协商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向相关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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