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职工随单位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和个人在灵活就业窗口自行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年限可累计计算,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年龄段城乡居民,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可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 若为首次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续保手续,可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到中心城区就近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社区)经办窗口或者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携带经办人员开具的《邮储银行加办单》到就近邮储银行网点办理银行卡,于20日前存足社保费用,月底通过邮储银行账户自动划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