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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公证内容
释义
    意义如下: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合同区分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就租赁合同而言不定期租赁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无须采取书面形式;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可以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无论采用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都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双方当事人对租赁期限存在争议的,推定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一、租赁合同几年内四有效的呢
    租赁合同的有效期由租赁双方自行约定,但是租赁合同的有效期不能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不定期租赁纠纷怎么处理
    租赁合同约定期限不明确的,双方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双方协商不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提前告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条【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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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9:2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