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让承租合同要不要公证 |
释义 | 转让承租合同可以公证,但该转让行为应经出租人同意方认定为有效。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可以转租、或虽未约定但出租人明确表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可以出租给第三人。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应符合双方意愿,转租时承租人不得在房屋内擅自搭建,不得拖欠租金,不得超过剩余租赁期限。 一、转租赁是什么 转租赁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可以转租、或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可以出租给第三人。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应符合双方意愿,转租时承租人不得在房屋内擅自搭建、不得拖欠租金、不得超过剩余租赁期限。 二、租房子的时候,跟二房东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租房子的时候,经大房东同意跟二房东签的合同有效。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可以转租、或虽未约定但大房东明确表示同意转租的,二房东可以出租给第三人。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应符合双方意愿,转租时不得在房屋内擅自搭建、不得拖欠租金、不得超过剩余租赁期限。 三、承租方擅自转租房东要如何处理 承租人没有通过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合法有效的转租行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原租赁合同合法有效。这是转租法律关系存在的前提; (2)承租人与第三人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转租合同; (3)承租人的转租行为征得了出租人的同意或事后得到出租人的追认,又或者出租人知晓后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 (4)转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减去承租人已经使用收益的年限的余额,且此余额不得超过20年。 在符合上述四个要件时,转租行为合法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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