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2.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 1、对象和标准 •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 •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准入和退出的具体条件、小户型的具体面积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合理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