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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的婚前债务怎么承担
释义
    离婚后的婚前债务,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债务的由夫妻共有财产偿还,为个人债务的由个人财产偿还。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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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1: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