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流窜作案,指行为人在一段时间内先后在不同的地方作案。流窜作案的标准有以下两个:,1.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的;,2.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省、外市、外县继续作案的。,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视为流窜作案:,1.确属到外市、外县旅游、经商、做工等等,在当地偶尔犯罪的;,2.在其居住地与外市、县的交界边沿结合部进行犯罪的。,法律依据,《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办理流窜犯罪案件中一些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一条 流窜犯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作案的犯罪分子。凡构成犯罪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流窜犯罪分子: 1.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的; 2.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省、市、县继续作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流窜犯罪分子: 1.确属到外市、县旅游、经商、做工等,在当地偶尔犯罪的; 2.在其居住地与外市、县的交界边沿结合部进行犯罪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