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航空行李物品托运规定 |
释义 | 一、航空行李物品托运规定 1、托运行李的流程的规定 托运货物时应检查托运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按要求写货物托运书,明确是否保险,是否填写声明价值,并由托运人接货人双方签字或盖章。 托运人对托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托运政府限制运输及需要向公安,检疫等政府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货物,应随附有效证明。 运输条件不同或性质相互对立的货物,应分别办理托运手续。 货物包装应适合航空运输的要求,严禁用草袋包装和草绳捆扎。 2、货物重量和体积的规定 货物的重量按毛重,单位为公斤,不到一公斤的四舍五入。 贵重物品的重量按实际毛重计,计量单位为0.1公斤。 轻泡货物以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一公斤计算。 非宽体飞机承运的货物,每件体积不超过40*60*100厘米,重量一般不超过250公斤。 每件超大超重的货物,应先向总调报告,以征得同意方可承运。 3、托运费用的规定 航空运费到付和机场提货费是指托运人不付航空运费,货物到港后开到代理公司,机场方面要收取一定的管理费一般0.3元左右/1KG,就是所谓的机场提货费,此笔航空费用和提货费由代理公司先垫付,把货从机场运到代理公司地点,通知收货人凭有效证件来代理站点付清所有航空费用和提货费给予放货,同时代理公司也要收取小额的费用简称服务费。 二、航空公司携带行李规定 1、重量限制首先,飞机托运行李是有重量限制的,根据舱位的不同,免费托运的额度也不同,国内航班经济舱免费额是20公斤,商务舱免费额是30公斤,头等舱是4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超过免费额度的需要另收费,是按全价票价的1.5%每公斤收取。托运的包裹需要固定好,不能漏和散装等。 2、行李包装完好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 (2)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3)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4)竹篮、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5)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托运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过50公斤,体积不能超过40×60×100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须事先征得承运人的同意才能托运。自理行李的重量不能超过10公斤,体积每件不超过20×40×55厘米。 3、托运行李中不可含有违禁品 (1)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含主要零部件)及其仿制品; (2)爆炸物品,如弹药、烟火制品、爆破器材等及其仿制品; (3)管制刀具; (4)易燃、易爆物品,如火柴、打火机(气)、酒精、油漆、汽油、煤油、苯、松香油、烟饼等; (5)腐蚀性物品,如盐酸、硫酸、硝酸、有液蓄电池等; (6)毒害品,如氰化物、剧毒农药等; (7)放射性物品,如放射性同位素等; (8)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有强烈刺激气味的物品、可能干扰机上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等。 重要文件和资料、外交信袋、证券、货币、汇票、贵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他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不得夹入行李内托运。承运人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和损坏不承担责任。 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运输物品、危险物品,以及具有异味或容易污损飞机的其他物品,不能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承运人在收运行李前或在运输过程中,发现行李中装有不得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运输的任何物品,以拒绝收运或随时终止运输。 三、航空公司携带行李要求 (一)包装的一般要求 为了确保托运行李的安全运输,您的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行李应锁好(有特殊要求除外)。 2.行李外部不得附插其它物品。 3.两件(含)以上行李不得捆为一件行李托运。 4.竹篮、网兜、草绳、塑料袋等不能作为行李外包装物。 5.我们建议您在您的托运行李上附加信息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您的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便需要时,我们可以第一时间和您取得联系。 (二)托运行李的限制 1.每件行李的尺寸限制 您的每件托运行李的长、宽、高三边之和须大于或等于60厘米或24英寸,且小于或等于203厘米或80英寸,包括滑轮和把手。 2.每件免费托运行李的尺寸限制 国内航班每件免费托运行李的长、宽、高限制分别为100厘米或39英寸、60厘米或24英寸、40厘米或16英寸。 国际/地区航班每件免费托运行李的长、宽、高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58厘米或62英寸,包括滑轮和把手。 超过上述尺寸限制的托运行李,须支付超限额行李费用。 构成国际运输的国内航班,托运行李的尺寸限制按照国际/地区航班托运行李尺寸限制执行。 3.每件行李的重量限制 每件托运行李重量不得小于2KG或4磅。 每件托运行李最大重量不得超过32KG或70磅。 以上行李的重量限制并非免费行李额,您需要为超过免费行李额的部分支付超限额行李费用。 超过以上行李重量限制的行李,不得作为行李运输。我们建议您将行李拆开分装,或按照货物运输。 (三)免费行李限额 国航实际承运航班一般托运行李免费行李额一览表 (四)有特殊运输要求的行李 特殊行李是指: 作为行李托运的小动物、竞技体育比赛中使用的各种器械装备及用品、小型电器、仪器及媒体设备、渔具、无法放置在一般托运行李包装中需单独包装运输的乐器 及 水产品 此类型行李在运输时,在预定程序、行李包装、计费类型上有些许不同 四、国际航班携带行李规定: 1、随身携带行李的限制规定 乘坐国际航班:通常情况,手提行李总重量不要超过7公斤,每件行李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三边之和不超过115厘米)。乘坐美加航线的旅客只能随身携带一件手提行李。(部分航空公司有特殊重量限制规定,请旅客留意机票上的提示,或向航空公司咨询。) 2、托运行李的相关规定 ⑴乘坐国内航线: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头等舱旅客为40公斤,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 ⑵乘坐国际航线:经济舱旅客的免费托运行李限额为20公斤,经济舱持学生护照的旅客,可以免费托运的行李限额为30公斤;公务舱免费托运行李限额为30公斤;头等舱免费托运行李限额为40公斤。但当目的地为美洲时,其托运行李可以为两件,每件不超过23公斤,单件行李三边长度和不超过158厘米。当超过时,旅客需要支付逾重行李费。(部分航空公司有特殊重量限制规定,请旅客留意机票上的提示,或向航空公司咨询) ⑶请到达机场后,参看机场航站楼旅客服务指南,到具体的值机柜台办理行李托运。 ⑷不可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物品有:重要文件和资料、证券、货币、汇票、珠宝、贵重金属及其制品、古玩字画、易碎易损坏物品、易腐物品、样品、旅行证件、贵重物品等。(具体请向航空公司问询) ⑸请在托运行李前注意清除行李箱/袋上的废旧行李条及有条码的标签,以确保您的行李正确运至目的地。 3、出境海关验放的各项管理规定 ⑴携带需复带进境单价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旅客应填写两份申报单,海关验核签章后将其中一份申报单退还旅客凭以办理有关物品复带进境手续。 ⑵携带超过20,000元人民币现钞,或超过折合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⑶携带金银等贵重金属,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⑷携带文物、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生物物种资源,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⑸携带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⑹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其它限制或禁止出境的物品,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⑺.携带货物、货样、广告品,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4、入境海关验放的各项管理规定 ⑴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对超出部分海关予以征税放行。 ⑵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人民币2,000元的自用物品,对超出部分海关予以征税放行。 ⑶携带超过1,500毫升的酒精饮料(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超过400支的香烟,或超过 100支的雪茄,或超过500克的烟丝,对超出限量但仍属自用的部分,海关予以征税放行。 ⑷携带超过20,000元的人民币现钞,或超过折合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携带需复带出境超过折合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时,旅客应填写两份申报单,海关验核签章后将其中一份申报单退还旅客凭以办理有关外币复带出境手续。 ⑸携带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及其制品,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⑹携带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⑺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其它限制或禁止进境的物品,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⑻携带货物、货样、广告品,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⑼申报有分离运输行李,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5、随身携带物品的规定 ⑴禁止随身携带也禁止托运的物品: 枪支弹药、管制刀具、警械、易燃易爆物品(如打火机气、酒精、油漆、烟花爆竹)、腐蚀性物品、剧毒物品以及其他危险品。 ⑵水果刀不可以带上飞机,刀具不可随身携带,必须托运。 ⑶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是指: 饮品,例如矿泉水、饮料、汤及糖浆; 乳霜、护肤液、护肤油、香水及化妆品; 喷雾及压缩容器,例如剃须泡沫及香体喷雾; 膏状物品,例如牙膏; 隐形眼镜药水; 凝胶,例如头发定型及沐浴用的凝胶产品; 任何稠度相似的溶液及物品。 ⑷乘坐从中国境内机场始发的国际、地区航班,液体类物品必须盛在容量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内,并放在一个容量不超过一升、可重复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交运。盛装液态物品的透明塑料袋要单独接受安全检查。 在控制区内,有免费提供的旅客饮用水,也可在商店购买水或其它饮品。航空公司在飞机上也会提供饮用水。 法律依据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第三十条旅客不得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民航禁止运输物品,不得违规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民航限制运输物品。民航禁止运输物品、限制运输物品的具体内容由民航局制定并发布。 第三十八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应当经过民航行李安检设备检查。发现可疑物品时,民航安检机构应当实施开箱包检查等措施,排除疑点后方可放行。对没有疑点的托运行李可以实施开箱包抽查。实施开箱包检查时旅客应当在场并确认箱包归属,但是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与旅客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一百零一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运输危险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禁止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危险品乘坐民用航空器。除因执行公务并按照国家规定经过批准外,禁止旅客携带枪支、管制刀具乘坐民用航空器。禁止违反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将危险品作为行李托运。 危险品品名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并公布。 第一百一十二条 承运人载运托运行李时,行李票可以包含在客票之内或者与客票相结合。除本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外,行李票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托运行李的件数和重量; (二)需要声明托运行李在目的地点交付时的利益的,注明声明金额。 行李票是行李托运和运输合同条件的初步证据。 旅客未能出示行李票、行李票不符合规定或者行李票遗失,不影响运输合同的存在或者有效。 在国内航空运输中,承运人载运托运行李而不出具行李票的,承运人无权援用本法第一百二十八条有关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 在国际航空运输中,承运人载运托运行李而不出具行李票的,或者行李票上未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声明的,承运人无权援用本法第一百二十九条有关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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