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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申请首套房补贴?
释义
    首套房补贴申请需前往财政局提交材料,包括申请书、个人所得税证明、银行按揭明细、住房证明等。财政局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可领取补贴。购房产权人需按揭支付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且符合条件方可享受财政补助,最高补助购房总价的30%。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可享受扣除,需提交相关信息给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相关资料需留存五年。
    法律分析
    首套房补贴的申请需要前往当地财政局进行申报,同时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书;
    2、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从首次支付按揭本息的月份开始,以此类推);
    3、银行按揭本息明细(从首次支付按揭本息的月份开始,以此类推);
    4、住房证明、产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
    如果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购房者在一个月以内能领取到首套房政府补贴。
    购买住房,包含改善型购房,并以按揭支付,同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购房产权人为享受财政补助对象。所谓产权人,是指申请享受补助住房的产权人,具体以产权证记载为准,并且这一住房产权人都要符合的条件,这样该套住房才可以享受补助。而且最多可补助购房总价30%。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第二十五条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前款所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
    本办法规定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留存五年。
    结语
    首套房补贴的申请需要前往当地财政局进行申报,同时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具体来说,包括申请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银行按揭本息明细、住房证明、产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如果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购房者在一个月以内能领取到首套房政府补贴。购买住房,包含改善型购房,并以按揭支付,同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购房产权人为享受财政补助对象。所谓产权人,是指申请享受补助住房的产权人,具体以产权证记载为准,并且这一住房产权人都要符合的条件,这样该套住房才可以享受补助。而且最多可补助购房总价30%。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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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1: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