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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失业保险申报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释义
    办理失业保险申报登记的流程:(一)申报范围: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二)申报地点:按属地管理原则,市区国有企业、市属事业单位、县以上集体企业在市失业保险管理处申报登记;区属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在区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登记;县级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在县(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登记。(三)市失业保险管理处的具体受理部门:失业保险管理处征缴科、审计科。(四)政策依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258号令)第二条、《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二十九条、《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五)须携带的资料: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职业证件;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3、其他有关证件、资料。(六)办理程序:1、用人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的申请予以受理,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3、符合规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登记,发给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风险提示: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三)财政补贴;(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条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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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7 6:0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