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动辞职能领取失业保险吗 |
释义 | 主动离职不可以领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怎么样离职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许多职工又想领取失业保险金又想主动辞职,采用的最普遍的做法往往是主动旷工,消极对待工作。这种方法的确会让单位处于被动,最终支付失业保险金。 但是需要名曲额的是,这种做法是不可行的。员工不违反公司制度,又领取失业金的情况也是不存在的。 失业期间有哪些待遇可领取 如果符合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那么失业期间可领取以下失业待遇: 1.失业保险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5.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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