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新申请失业保险金,能算工作期间吗? |
释义 | 失业金再找到工作后就不可以领取了。职工的失业金在单位终止合同的60天以内,去社保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备案,当时没有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的,可以在下次重新就业缴纳社保以后,在再次终止劳动合同时候一起累计月份合并领取失业金。 一、主动辞职能拿失业保险金吗 主动辞职不可以领取失业金。依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依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下列条件: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用满1年的;2、出于非本人意愿原因中断就业的;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而辞职是出于本人意愿主动中断就业的行为,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可以领取失业金。 二、辞职有五年的失业保险还能领钱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可以领取失业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领取失业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三、申请失业险对以后续交有没有影响? 没有影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失业手续,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费,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再就业,按规定办理就业手续,停发失业金,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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