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统一项目代码是什么? |
释义 | 律师分析: 统一项目代码是项目申报时,建议书封面的编码。或者,项目批复时有项目编码,建设项目申报。建设项目申报是项目启动过程到施工前期涉及的所有项目相关开工手续,为了使建设项目顺利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完成施工所需的要求。具体工作流程如下:1、向发改委提交项目报审报告。其内容为: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和协作关系的分析,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项目的进度安排,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2、在项目完成备案后继续进行项目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是说明建设项目的技术经济指标、总图运输、工艺、建筑、采暖通风、给排水、供电、仪表、设备、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投资概算等设计意图的技术文件(含图纸)。经过审批后,发改委对项目立项。3、规划局出具项目选址意见书。需向规划局提供申请报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建设项目用地现状图。由规划局受理、审批,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4、环保局出具环境影响评价。向环保局提供可研报告,项目立项批复或备案,项目选址意见书。具备以上3件材料后,环保局工作人员到项目现场勘察项目周围环境、与有敏感点距离及环境保护目标,由环保局出环评意见后,建设单位到环保局办理环保手续。环保局在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6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3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15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5、土地局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土地局提供的材料:申请报告、建议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发改委立项批复、土地部门预审意见、建设项目用地现状图、环评意见,规划方案。6、规划局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向规划局提供的材料:申请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意见、发改委立项批复、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土地使用证的复印件或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经批准的建筑方案图、建设项目总平面图、施工图和图纸审查意见、环评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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