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从事网约车服务有两个方面的要求: 一、网约车司机准入条件标准: 1、取得驾照并且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2、没有犯过交通这肇事罪、危险驾驶犯罪,没有吸毒史、酒后驾车史, 无暴力犯罪记录; 3、连续三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 4、未被纳入出租汽车行业不良记录名单; 5、参加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合格;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法网约车准入条件标准: 1、7座及以下乘用车; 2、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3、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法律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由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