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电动车电瓶三包规定主要包括:1.用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正确操作使用,在产品售出十五日内,电瓶发生性能故障的,商家提供无偿维修。2.从买车起,或者从购买电瓶起开始计算,一年内,电瓶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损坏的,消费者可以到商家售后店进行更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