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 意外保险。意外保险可以重复理赔,只要被保险人是因为意外事故导致的残疾或者身故,对应的赔偿金或身故金都是可以叠加的。因为意外保险的保险对象是人,而人的生命是无价的。不过,在具体赔付环节,虽然各份保险互不影响,但也都有一些规定,大家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比如各份意外伤害险具体赔多少,需要看伤残等级等。 2.重大疾病保险。如果投保人购买了多份重疾险,一旦被保险人被确诊为某种重大疾病,即便在不同公司投了保,只要所患重疾是保单上载明的,而且病情符合赔付标准,就可以同时获得不同保险公司的赔偿。不过,保险公司一旦给付重疾保险金后,相应保险合同就会终止。 3.寿险。如果投保人生前购买了两份以上的寿险,一旦被保险人死亡,受益人就可以获得两份以上的保险金。因为寿险也遵循常规的人身险给付原则,即不会按照比例分摊,没有风险保额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