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辆三轮车相撞谁的责任 |
释义 | 两辆三轮车相撞谁的责任具体如下: 三轮车和两轮车相撞的,事故责任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该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划分,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应当根据过错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多车相撞交警这样认定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两车相撞赔偿哪些财产损失具体如下: 1、财产损失。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损失。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损失。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责任划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七十三条 除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情形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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