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遭遇“少赔”理由的帕金森患者应该如何维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帕金森病患者属于残疾人群体,享有法定的权益保障。《残疾人保障法》第十七条规定:残疾人因工作、生活需要需要康复辅助器具的,应当由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国家规定予以提供。因此,医疗保障部门或者保险公司应依据法律规定,对于帕金森病患者提出的理赔请求,应当进行全面的审查核实,并依法履行赔偿义务。 法律依据: 《残疾人保障法》第十七条:残疾人因工作、生活需要需要康复辅助器具的,应当由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国家规定予以提供。 《保险法》第三十三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收取保险费,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保险人应当履行赔偿义务,对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按照合同的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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