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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公司以“少赔”为理由拒赔脑中风后遗症,是否合法?
释义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不得以“少赔”为理由拒绝赔偿。保险合同中应当明确赔偿范围和标准。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一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承担合同约定的赔偿责任。”
    2.《合同法》第十九条:“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民法典》第十二条:“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以自愿协议为基础,在法律的范围内订立合同,保护合法权益。”
    因此,保险公司以“少赔”为理由拒赔脑中风后遗症是不合法的行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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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