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不得以“少赔”为理由拒绝赔偿。保险合同中应当明确赔偿范围和标准。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一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承担合同约定的赔偿责任。” 2.《合同法》第十九条:“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民法典》第十二条:“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以自愿协议为基础,在法律的范围内订立合同,保护合法权益。” 因此,保险公司以“少赔”为理由拒赔脑中风后遗症是不合法的行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