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灵活就业怎么停保? |
释义 | 法律分析:遇退休或就业后转由单位缴费等其它情况不能按时缴费时,应按规定申请办理暂停或停止缴费手续。 柜台申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代办需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至社保中心各办事处申请办理。 微信申请:可通过关注“无锡人社”微信公众号在“微人社”“人社服务”中个人注册登录后申请办理。 APP申请:下载“江苏智慧人社”APP-个人注册登录后申请办理。 网上申请:登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个人注册后登陆后申请办理。 申请时间:柜台正常工作日,网上全月皆可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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