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证时户口本要求 |
释义 | 领证时户口本要求如下: 1、申请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3、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4、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的生活来源; 5、购置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6、购房3年内不得交易; 7、所购房产时间应为政策出台后的时间。 户口本丢了补办的流程如下: 1、挂失并提交请求,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掉、被盗后,户主自己应及时向派出所陈述,并提出补发的书面请求; 2、民警核实,户口本丢了怎样补办在带着身份证,到户口地点地派出所填写《丢掉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掉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说明户口本丢掉缘由后,就将进入民警核实环节; 3、到迁出户口的派出所复印其时迁出的户口搬迁证存根,并交由派出所盖章; 4、凭存根到迁往地派出所签署未落户证实;凭存根上的编号,找本地报社进行登报丢掉声明;凭存根,未落户证实,报纸,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迁出派出所处理新的户口搬迁证。 综上所述,需要复印户口本首页和本人所在的页。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有本人的整本户口。户口本毁损的,当事人可以带着身份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带着户籍证明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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