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哺乳期监外执行期限是多久,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具体期限由批准机关在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中规定。批准机关应当在收到监狱、看守所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法律依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十四条批准机关应当自收到监狱、看守所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以内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送达监狱、看守所,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原判人民法院和罪犯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应当上网公开。不予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以内将不予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送达监狱、看守所。《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十五条监狱、看守所应当向罪犯发放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及时为罪犯办理出监、出所相关手续。在罪犯离开监狱、看守所之前,监狱、看守所应当核实其居住地,书面通知其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并对其进行出监、出所教育,书面告知其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应当遵守的法律和有关监督管理规定。
该内容由 陈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