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筑资质办理具体如下: 1、明确公司预申请的资质项,研究相应专业的资质标准,确定所申请资质项标准所要求的人员证书专业和数量; 2、组织统计公司现有人员证书专业和数量,确定实际人员证书与标准要求的差距; 3、通过兼职挂靠,人员培训等方式补充所缺的人员证书,并将所有人员录入公司社保系统; 4、购买和开通企业版“密码器”及建委资质申请后台,并办理建造师预注册手续; 5、整理企业相关综合资料和所有人员证书信息资料,统一按照“资质申请后台系统”要求的标准格式将所有扫描件上传; 6、完善填写后台信息,并生成卷宗下载打印; 7、社保局打出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单,并按照顺序附在所打印出的纸质材料中; 8、完成所有资料的签字盖章工作,并封胶成册; 9、收集所有上报材料的原件,带着上报材料到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建委核验原件; 10、纸质材料正式受理,后台系统点击上报(个别区县建委需要在材料受理前约谈企业法人和技术负责人); 11、区建委正式受理后一般情况下会在20个工作日之内审查完结,同时系统会将审查结果以短信的方式告知企业资质申报人员; 12、再收到通过的告知短信后确认好企业信息,去申领资质证书(一正一副)。 【法律依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三)施工劳务资质; (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