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担保人属于印花税纳税人吗? |
释义 | 合同担保人不属于印花税纳税人。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具体如下: 1、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 (1)各类经济合同,以合同上记载的金额、收入或费用为计税依据; (2)产权转移书据以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为计税依据; (3)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合计的金额为计税依据。 2、从量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 综上所述,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二条 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 (一)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 (四)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 (五)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 (六)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七)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 (八)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印花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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