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债务人欠钱坐牢后还要还钱。坐牢是承担刑事责任,还钱是承担民事责任,承担刑事责任并不会免除民事责任的承担。借款人仍然需要向贷款人还款,如果超过还款期限的,则需要支付逾期还款的利息。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 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