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只要是当年毕业的,即为应届毕业生,与是否交纳社会保险无关应届毕业生是指,当一名学生进入其教育层次中的最后一学年的时候,这一年当中,该学生为应届毕业生。一部分学生在校期间在企业中进行实习,企业按国家规定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并不影响学生是否是应届毕业生的界定。而且能从侧面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已经参加实际工作并且有实际的实习经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