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网上信息注销的办理程序如下:1、当事人填写注销申请:(1)通过当地房地产交易大厅窗口签约的,当事人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注销申请表(自行成交)》;(2)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进行签约的,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在系统中填写注销申请并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注销申请表(经纪成交)》。2、当事人、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向交易大厅窗口提交如下材料:(1)填写完成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注销申请表》(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2)当事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3)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经办人的在职证明。3、交易大厅窗口的工作人员核对注销材料后,在网签系统中注销该合同网上信息。备注:撤销网签需买卖双方(或加上中介方)协商同意,如果协商不成,想撤销一方只能到法院起诉。对于卖方,若不能撤销网签,其房屋将无法出让,办理过户手续;对于买方,因为目前银行按揭贷款需要网签合同,所以,若不能撤销网签将无法办理其他房屋的按揭贷款手续。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