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
释义 | 审判监督程序是司法机关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错误后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有决定再审、指令再审、决定提审和提出抗诉。 法律分析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司法机关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有:决定再审、指令再审、决定提审和提出抗诉。 1、决定再审 各级人民法院对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所采取的方式。 2、指令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地方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实行审判监督的一种方式。 3、决定提审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向该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 4、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 拓展延伸 审判监督程序的适用范围及相关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是司法体系中的关键环节,用于确保司法公正和法律适用的正确性。它适用于各类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旨在纠正审判中可能存在的错误或不公平。审判监督程序包括上诉、再审、抗诉等程序,通过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的重新审查,确保审判结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在实施审判监督程序时,相关法庭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必要的听证和调查。此外,当事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提起监督程序,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审判监督程序的实施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 结语 审判监督程序是司法体系中的关键环节,用于确保司法公正和法律适用的正确性。它适用于各类案件,旨在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或不公平。审判监督程序包括上诉、再审、抗诉等,通过重新审查案件,确保审判结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申请材料审查、听证调查等程序将被进行。此外,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也可提起监督程序,维护自身权益。审判监督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公民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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