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回避向什么人提出申请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或者代理人申请回避的,应该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第三十二条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申请回避”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或者代理人申请回避的,应该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提出。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 |